文化馆主要职能

文化馆主要职能是:

  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坚持“二为方向”和“双百方针”,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 弘扬时代主旋律。
    (二)举办各类展览、讲座、培训等,普及科学文化知识,开展社会教育,提高群众文化素质,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。

  (三)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、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;开展流动文化服务;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,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。

  (四)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,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。

  (五)收集、整理、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,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、展示、宣传活动,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。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。

  (六)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,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。

  (七)指导下一级文化馆(文化站、社区文化中心)工作,为下一级文化馆(文化站、社区文化中心)培训人员,并向下一级文化馆(文化站、社区文化中心)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。

  (八)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、老年教育、少儿文化工作;

  (九)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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